前沿政策​与法规

美国
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靠泊规定要求特定类型的船只在设定的期限之前必须使用岸电,以减少港口的排放。不遵守这一规定将导致船东需要承担补救费用。遵守的时间表如下:
集装箱和冷藏货物船必需在2023年1月1​前采用岸电。
邮轮(乘客)船必须在2023年1月1日前采用岸电。
滚装船​必须在2025年1月1日前采用岸电。
油轮​必须在2025年1月1日前采用岸电。
所有其他油轮​必须在2027年1月1日前采用岸电。
Source: https://ww2.eagle.org/en/rules-and-resources/regulatory-news0/regulatory-news/carb-berth-regulation.html

欧盟
“燃料联盟海事法规要求,从2030年1月1日起,集装箱和客船(包括大于或等于5000总吨(GT)的游轮必须连接到欧盟主要港口的岸电列入跨欧洲运输网络(TEN-T)。”
Source: https://maritime-executive.com/article/report-eu-shore-power-regulations-fall-short-of-potential

中国
• ​2023年8月24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示范推进国际航线集装箱船舶和邮轮靠港使用岸电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加强上下联动、船港电协作,推动国际航线集装箱船舶、邮轮靠港使用岸电实现以下目标:
(一)关于船舶受电设施安装率。到2024年底,国际邮轮公司在具备岸电供应能力的邮轮港口靠泊的邮轮具备受电设施。到2025年底,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挂靠具备岸电供应能力的港口的国际干线集装箱船舶(含自有及租赁船舶)的40%具备受电设施。(二)关于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安装覆盖率。力争到2024年底,邮轮港口企业停靠邮轮的码头实现高压岸电设施100%全覆盖;到2025年底,国际枢纽海港相关集装箱港口企业停靠国际干线集装箱船舶的码头实现高压岸电设施90%覆盖。”
Source: https://xxgk.mot.gov.cn/2020/jigou/syj/202308/t20230828_3901809.html